“长期存在”:新的ABA道德意见针对法律职业使用人工智能作出规定

2024-10-06 23:53:39 英文原文

作者:Jason Boleman

资深律师回忆起一个时代,在这个时代里如今法律实践中司空见惯的工具——计算机、电子邮件和文字处理软件——还是新奇的事物,而法律行业不得不去适应和采用这些新技术。

现在,生成式人工智能(GAI)工具可能是律师们将要纳入其实践中的下一个技术进步。

“人工智能将长期存在,”威廉与玛丽法学院教授伊利亚·朱弗里达说。“专注于法律行业,法律科技市场正在迅速扩大,新的和改进的解决方案几乎每天都在进入市场。”

美国律师协会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委员会发布了正式意见512国家组织关于律师使用AI工具的首个意见。

这份15页的伦理意见预测了一个未来,在那个未来中,GAI工具(即能够根据用户输入的文字提示和问题生成新的文本、图像、音频或视频内容的工具)将成为律师提供充分代理服务所必需的另一项资源。

“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新的技术以这种方式融入了传统的法律实践中,”意见书中指出。“例如,‘在当今的环境中,如果律师不懂得如何使用电子邮件或创建电子文档,就很难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

正式意见512还表示,将来,“可以设想律师最终可能需要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工具]来胜任地完成某些客户的任务”,并补充说,律师有责任“了解与其工作相关的GAI工具,以便他们可以根据职业判断做出知情决定,是否利用这些工具或通过其他方式开展工作。”

随着GAI的使用持续增长,弗吉尼亚州及全美国的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士正在努力制定其伦理使用的政策,并教育法律界如何在实践中有效使用GAI工具。

ABA指南

简而言之,正式意见512阐述了律师在人工智能领域面临的一些伦理问题,包括胜任能力、保密性、与客户沟通以及收费结构。

“随着律师和法院使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律师必须警惕地遵守职业行为准则,以确保律师履行其职业道德责任并保护客户。”意见书称。

虽然律师不需要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但该意见指出,“律师必须对可能使用的特定生成型人工智能技术的能力和局限性有合理的理解。”

然而,使用人工智能伴随着产生不准确信息的风险,这就要求使用该产品的律师进行“适当程度的独立验证或审查其输出内容”。

ABA意见强调,律师“必须意识到有义务根据模范规则1.6保守与客户代理有关的所有信息的保密性”,除非已获得客户的知情同意。

关于费用,意见认为,虽然“AI工具可能为律师提供了一种更快更高效地向客户提供建议的方式”,按小时计费的律师只能为其实际花费的时间收费。

律师学习如何使用GAI工具所花费的时间不应向客户收费,除非客户明确要求使用律师不熟悉的特定GAI工具。

在向客户收费之前,律师和客户应就与GAI工具相关的任何新的计费惯例或计费条款达成一致,并且最好将新协议书面记录下来。

里士满律师特丽莎·邓拉普专注于美国律师协会意见中关于费用结构的要点。

“ABA Formal Opinion 512 提出了关于在法律实践中整合 AI 的重要问题,但它未能解决一个更系统性的问题:继续依赖计时收费制度,这种制度维持了时间与价值等同的谬误。”邓拉普说。“在一个由 AI 支持的世界里,时间和价值将变得越来越不相关。此外,在职业道德能力要求和小时计费优先级之间的对比设置了一个不公平的情况,即律师事务所必须大量投资于理解和适当部署通用人工智能技术,但如果继续按时间收费的话,事务所的盈利能力将会不断下降。这种两难处境是存在问题的。”

邓拉普表示,法律许可机构和律师协会必须鼓励从计时收费向其他收费模式的转型。

“通过提供更清晰的指导,教育律师了解替代收费安排的优势,教导我们如何适当实施基于价值的计费,并促进定价模型的透明度,客户和律师都可以公平地从即将来临的GAI变革中受益,”她说。

弗吉尼亚州

六月,弗吉尼亚州律师协会发布了其人工智能模型政策这对于英联邦而言是第一次。Dunlap 和里士满律师 Steven D. Brown 在一次免费研讨会上共同介绍了这一政策,旨在指导企业制定各自的AI政策。

模型政策的重点包括指出“向AI工具披露信息应视为公开披露该信息”,强调在关键决策中进行AI培训的重要性,而不是仅仅依赖其输出结果,并在与客户的合作协议中创建“同意使用技术”的条款,声明律师不会明知故犯地在与AI系统的交互中包含可识别的、保密的信息。

弗吉尼亚州律师协会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AI的指导方针。法律伦理页面其网站。该指导方针于五月份呈交给VSB执行委员会和理事会,用作资源。

该指引与其他领域的指引类似;它强调了律师维护保密的重要性,并建议何时向客户披露正在使用AI。指南还规定,律师“不得就案件收取超过实际花费时间的小时费,也不得因使用生成式AI而节省的时间收费。”

VSB技术与未来法律实践特别委员会(负责监控GAI的发展)最近发布了一份报告指出文章在酒吧的官方刊物中发表声明,称“人工智能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普及程度将继续发展到如此普遍的程度,以至于我们可能会忘记它的存在。”

特别委员会的2022年报告在关于法律实践未来的章节中用了两页来讨论人工智能,既谈到了其普及程度的上升也提到了它的不足之处。

“就目前而言,AI可能无法独立做出涉及法律、财务或公共关系考虑的跨学科决策,”委员会写道。“然而……随着决策能力的提高,AI仍然在不断取得进展。”

有几个关于该主题的CLE(继续法律教育)项目可供索取,其中包括今年早些时候在VBS年度会议上的一个项目。

教育

弗吉尼亚州法学院的学生们正在抓住机会自我学习,随着GAI的持续发展。

在威廉与玛丽学院,吉夫里达教授“AI及更多”,这是一门全面介绍她所说的“AI生态系统”的课程——这个术语说明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工智能”作为一个概念就已经存在。

学生们首先探讨人工智能是什么,然后学习它如何影响法律的各个领域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挑战——尤其是人工智能能否被认定为专利发明人,或者谁拥有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的版权。

“最终,我希望学生在完成课程后能够清楚地了解人工智能系统与传统计算系统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为何会给法律带来独特的挑战。”吉弗里达说。

该课程于2018年1月首次开设,据吉福里达称,这是全国最早的一批专注于人工智能的法律课程之一;作为吉福里达与另外两位教授合作的结果,该课程现在每年都会开设。

朱弗里达指出,随着人工智能的迅速变化,这门课程也在不断发展,使之成为“恰到好处的那种挑战”。

“教这门课程每年都会感觉是全新的,比任何其他我教授的课程都要新。”她说。“技术进步的速度和不断演变的影响意味着教学内容必须不断地进行调整。”

承认信息量过大可能会令人感到不知所措,Giuffrida建议律师们保持知情,并区分人工智能作为工作工具和人工智能作为一个领域。

吉弗里达说:“人工智能是一种工作工具。当谨慎而有道德地使用时,它可以通过自动化诸如文档审查和合同分析等耗时的任务来提高效率,并能改进法律研究。”

关于《“长期存在”:新的ABA道德意见针对法律职业使用人工智能作出规定》的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摘要

资深律师回忆起一个时代,在这个时代,如今在法律实践中司空见惯的工具——计算机、电子邮件和文字处理软件——还是新出现的事物,而整个法律行业不得不进行适应性调整。这份长达15页的职业伦理意见书预测了一个未来,在这个未来里,生成式AI(GAI)工具——这些能够根据用户的文本提示和问题创造出新的文字、图像、音频或视频内容的工具——将成为律师提供充分代理服务所必需的重要资源之一。随着GAI使用量的增长,弗吉尼亚州及其他地区的律师们正在努力制定相关政策以确保其伦理使用,并向法律界普及如何在实践中有效利用这些工具的知识。Dunlap与里士满律师Steven D. Brown共同举办了一场免费研讨会,旨在指导事务所制定自己的人工智能政策。威廉玛丽学院的Giuffrida教授开设了一门名为“AI及更多”的课程,这是一门全面介绍她所谓的“AI生态系统”(意指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存在的一个概念)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