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终奖计税方式来讲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黑色事实

sumtec 发布于 2014年01月09日
tinyfool akunamotata jjjjjeffrey 等4人欣赏。

其实很早之前就已经对这个问题有过仔细的研究,最后发现这么一个奇葩的事情。这个奇葩的问题曾经分享过,也许圈子不够大吧大家好像都很无所谓的样子。本来今年在澳洲已经变成是自己报税,根本无法感受到这种来自国家的恶意,也压根没有想起来还有这等奇葩的事情年复一年的再次上映。直到今天我又看到了这么一个微博……

这个微博里面的原PO提到,如果你的工资在一些特定的范围内,反而会到手的变少。这件事情其实挺诡异的,更诡异的是没什么人对这个进行研究,连这种原PO主就是金融圈的都懒得去想,转而谈如何避免之类的问题。(其实这种帖子每年都来一遍,了无新意。)

如果不去研究的话,看完这种PO大概会有两种不同的想法:

  1. 累进税制本身就是对超出部分征收更高的税率不应该发生这样的情况,一定是PO主数学没学好;
  2. 这种多1块钱奖金反而到手的更少了肯定是哪里不对,没错一定是累进税制的问题!

然而事实情况是这两种想法的前半部分都是对的,而后半部分都不对。哦,对了,差点漏了绝大多数懒人的第三种想法:既然这样,那么一定要避开以下6个盲区:18001-19283.33、……没错就是原PO长微博里面的。如果你看完本PO,你就会发现这不过是一种极其煞笔的鸵鸟政策,所谓眼不见心不烦而已。

在解答造成问题的原因在哪里之前,我们先要看一下年终奖是如何计算的(点此可见另一个参考)。在那个链接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年终奖的大致计算步骤为: 1、将税前年终奖 X 除以12得到Y,根据Y查速算表里面的相应税率R和速算扣除数S; 2、年终奖税额 T = X * R - S。

说到这里时,大概大部分人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问题在哪里。要解释清楚,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阶梯税率,以及什么是速算表。

所谓的阶梯税率,就是指,针对每一个区间的收入,征收不同的税率。用另外一种说法来讲,就是对超出某个档次的收入部分征收更高的税率。为了方便解释,下面举例说明。假设没有任何免税额,起征税率1%,每增加1000元税率增加1%,最多三档。即:

区间税率
0-10001%
1001-20002%
2001-3%

假设收入2500,那么应税额为10001% + 10002% + 500*3% = 45。但是很显然,当应税档变得较多,每一档的区间不是整数的时候,这么计算起来就比较麻烦。怎么办?这时候就要用到一个叫做速算表的技巧了。

我们仔细看刚才的计算过程就会发现,假如我们用适用档来计算会多出一部分的数值。而只要适用区间不变,这多出来的数值就是一个常量(因为多算的部分是前面那几档,而这几档都是满额征税所以恒定不变的)。

还是用刚才的例子:如果用2500*3%计算,则会得到一个数值75,也就是多算了30出来,这30块钱正好就是0-1000区间多算的20%,加上1001-2000区间多算的1%。这下大家应该能理解速算表了:就是将计算公式简化为按照你的收入所够得着的最高档去计算,然后减去一个多算的部分。所以,很显然从数学的角度讲,无论是累进税制还是速算表,都不会有让你的工资多1块钱到手反而更少的情况发生。

真正的问题出在这个奇葩的计算步骤上,让我们再温习一下年终奖的计税步骤:

1、将税前年终奖 X 除以12得到Y,根据Y查速算表里面的相应税率R和速算扣除数S; 2、年终奖税额 T= X * R - S。

“等会儿,这里为什么要除以12?” 嗯,是这样的,这个年终奖计税的思路就是假装你的奖金平均的发到每一个月份,然后因为你之前每个月的工资已经享受过免税额,所以就不再扣除起征点,而是直接套到普通的个人所得税速算表里面进行计算。

“哦,那所以说问题不在12上面咯?” 恰好相反,整个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个12上面。不是除了12有问题,而是后来的扣除数没有乘以12。我们再回顾一下之前解说,会发现这个扣除数就是要扣掉多算的部分。如果严格套用这个思路,就应该平分成12个月然后每个月按照这一个速算表进行计算然后再求和,即: T = ( Y * R - S ) * 12 = X * R - S * 12

而实际上的第二步却是 T = X * R - S,换句话说就是多扣了1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如果要严格按照累进制以及年终奖计税立法原意来讲,国家实际上是黑了你的钱的,前提条件是你的年终奖要超过第一档也就是18000元。需要特别明确说明的是,不仅仅在那些所谓的特殊区间黑了你的钱,只要你的年终奖超过18000,哪怕多1毛钱国家也会黑,至少黑1155块钱。

同时,正因为这个公式的不正确,导致了事实上并非累进税制。或者说非仅仅对超出部分征收高一档税率,而是对1/12如此,剩下的部分按照最高额计税,因为那些部分并没有扣除多扣掉的部分。大家感受到了国家的恶意了吗?(其实多数人是感受不到的,因为你们没有多少年终奖……)

其实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是比较不符合逻辑的,尤其是涉及奖金的时候。对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这种计税方式尽管有Bug,在超出第一档的时候会多收你一部分税,但从整体收入来讲实际上是稍微降低了税率的。即便我们没有扣除速算值,由于多数人年终奖不高,所在档位的税率也比你每月工资的应税最高税率要低。比如月收入7000,年终奖12000,如果真要严格计算的话,这相当于平均每个月1000的,也就是说相当于收入从每月7000上升到每月8000。这多出来的1000块钱应该落在10%的这一档计税的,而现在只需要你交3%的税。这个作用在月薪越高的时候效果越明显。

比如一个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税前12000但没有年终奖的人,一年下来到手的数字是130260。而另一个人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税前是7500,但是年终奖有54000的人(相当于平均每月4500),则到手的是135165,多了将近5000的样子。看着好像很激动的样子,但是这种好事情除了那些有油水的国企是很难这么干的。因为如果对工作岗位没有稳定预期,一般人宁愿选择早点到手,谁知道会不会跳槽或者被裁呢对吧?

而对于很多底薪很低,全靠年终奖提成的特定人群则是相当不公平的。比如一个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底薪1600,年终奖76800(平均每月6400),则实际到手的比每月扣除五险一金8000块的多交税10665,比平时6500年终奖18000(平均每月1500)的更是多交了11925的税。前者的实际税率为15.42%,后者仅有3%,甚至平均月薪12000的实际税率也仅仅为9.54%而已。好吧,这个例子有点极端,你们就大概琢磨个味儿就好。

与此类似的还有季度奖奖金,每月收入波动幅度大的人群,以及小时工的收入计算方式,等无一不是充满了深深的恶意,至少是随意,我就不举五险一金的例子了。

简单粗暴的总结就是,对于特殊人群特殊照顾,尤其是照顾富裕阶层,同时方便让税务人员用非常简单的公式去进行粗暴和错误的计算。我国个人所得税计算模型看起来好像很合理,但仔细一研究就会觉得毫无公平公正。

比较有意思的是,既得利益的不去挣扎就算了,连受害者也少见有挣扎的。这大概跟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关联:挣扎没有好下场,你也没有间接立法权力。不合理就不合理吧,存在就是合理,对于不能挣扎的要想办法享受,比如打个医生之类的。《== 纯属反讽智商不够别赖我

课后思考题:假设现在有猎头找你,一家开出月薪28500但是没有年终奖,另一家开出月薪24000但是承诺一定有且仅有两个月的年终奖,你应该选择哪一家?

共18条回复
tinyfool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数学不好,不明觉厉,点赞

sumtec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1楼 @tinyfool 又来卖萌了。

tinyfool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2楼 @sumtec 这还真不是卖萌,我数学真的不好

sumtec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3楼 @tinyfool 不信,一加一等于几?

tinyfool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4楼 @sumtec 你这才是卖萌不就是3么,谁不知道啊

akunamotata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虽然我对数字不敏感,但我还是看懂了你在说些什么,我要给你Yes

virushuo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中国财税上很多地方都隐藏的很深,财税系统不愧是天朝官僚组织中最具有技术性的部门。比如说,我最近想明白中国的增值税其实就是消费税,高达17.8%。

为什么这个不引人注意呢?因为这个税名义上收的是销售方因为增值获得的利润,但实际上,从第一级生产者开始,就一直要上17.8%的税,然后把增值税票给上家抵扣,最终抵扣到消费者环节,就等于是最终售价的17.8%变成了税。而消费者总是觉得这是商家的事,和自己无关,但事实上这完全是和消费者相关的,和商家的所得税完全不是一回事。当然比如化妆品啥的还有另外30%的税吧,买车还有车辆购置税,买房就更别说了,这些都更隐性……。

安省消费税,13%的HST已经高的令人惊奇了,天朝这个竟然有17.8%,太吓人了。更神奇的是,任何正经国家杂货是不收消费税的,所谓杂货就包含了食品饮料水果肉类之类非加工的东西(但可乐也不收税不知道为啥),中国这消费税可是没有一样放过的,太强大了。

灵感之源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吓死我了,这不是在说澳洲吧

akunamotata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7楼 @virushuo 我发现中国人习惯了不思考、沉默。比如我们课本上读过《苛zheng猛于虎》,我们不会去想天朝会不会,就算少数人去思考了也选择了沉默。这就很有意思,我们习惯把自己当成一个优秀的民族,但是和现实又很矛盾,不明白咱们莫名的优越感是从哪里来的,难道说我们都是鲁迅小说中的阿Q?

灵感之源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9楼 @akunamotata

鲁迅的文章被赶出课本是有道理的。。。嘿嘿

akunamotata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10楼 @灵感之源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nickel 回复于 2014年01月09日

楼主 @sumtec 高大上啊,那么多字看不进去啊,好复杂的样纸,能不能只简单列个公式或者直接告诉我亏了什么亏在那里?

sumtec 回复于 2014年01月10日

12楼 @nickel 最简版:亏在你生活在天朝

灵感之源 回复于 2014年01月10日

13楼 @sumtec

好坏。。。

SteveLTN 回复于 2014年01月10日

7楼 @virushuo 13%也高的惊奇……瑞典的25%让人怎么活……

sumnny 回复于 2014年01月12日

7楼 @virushuo 从买第一台电脑开了发票结果白白多交了1700开始就明白这点了。名义上是增值税,最终经过层层转移轮到消费者来买单。

riven 回复于 2014年01月20日

所以我电子产品基本都是买水货,不买行货,什么都转嫁给消费者。而且大家还美其名曰,这是国家的钱。纳税人意识淡薄呀。

zhangmeteor 回复于 2014年01月20日

7楼 @virushuo 即使再狠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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