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师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太久 于是就提出了辞职.
结果发现即便辞职了,也没有在当天离职时就把工资结清.
进一步还发现社保以及公积金竟然早就断了 都快一年了, 工资好歹断断续续还发点.
之后一直索要工资无果, 然后发现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无奈去仲裁。
仲裁时发现 自己离职原因没有写清楚: 因为拖欠工资. 写的模糊: 因为公司现状之类的. 于是仲裁不支持合同解除补偿金。
笑点没在上面, 在下面。
仲裁时, 公司的代表 HR 竟然说了一个没给工资的理由,说某工程师没好好交接工作,公司现在网站要搬家了, 某工程师以前是管这个的, 没交接好,所以他们都不会。
到此结束了.
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