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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MVVM的理解

清醒疯子 发布于 2015年08月18日
tinyfool 等1人欣赏。

无须关心外界与现实,顺着本心去输出,只感动与你同频的人。

我最早的时候,只知道MVC。模型、视图、控制器。把数据的管理与展示分开,方便开发与复用,通过控制器实现数据管理与展示之间的互动。

我5月份接手的代码,把视图显示和数据处理的代码都放在ViewController里面,显然连MVC的标准都达不到。

我之前会把数据单独一层来处理,并在数据层里实现数据的本地存储(持久化)。这一层通过被称为S层。所用架构就是常说的MVC S。

7月底,公司决定安排出时间对APP进行重写。使得我重新去考虑架构选择的问题。

以我自己过去的经验,不管是MVC还是MVC S,视图控制器部分因为要面对初期需求的频繁迭代,会在不知不觉积累下越多越多的业务逻辑代码。相应的视图数据转换代码也越来越多。慢慢就会使视图控制器(ViewController)越来越大,越来越难管理维护。

MVCS,通过把数据存储抽离,是对MVC的最简单的优化。

除了MVCS以外,我还关注到另外两个选择:1、业界广用的MVVM,2、比较年轻的VIPER。

我首先研究的是VIPER:http://objccn.io/issue-13-5/

VIPER通过Wireframe、Presenter、Interactor,把视图和数据辙底分离,实现了最好的代码模块化复用。同时,通过WPI的组合,可以在产品原型阶段就积极参与开发,将大大提高开发速度。

但VIPER毕竟比较年轻,熟悉的开发者不多,同事即使是我提供文档说明的前提下,也没有多少意愿去了解VIPER的实现。无奈之下,我重新开始研究MVVM:http://objccn.io/issue-13-1/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理解MVVM与MVC/MVCS/VIPER之间的异同:

MVC: View/VC + Model

MVCS: View/VC + Store + Model

MVVM:View/VC + ViewModel + Model

VIPER: View/VC + Wireframe/Presenter / Interactor/Data Manager + Entity(Model)

从上面的列表,我们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不管是MVCS、MVVM还是VIPER,其实重点主要在于对VC代码的拆分上。

把原来全堆在VC的代码,拆分出来,成为独立的方便测试、维护、复用的单独的类。

一般而言,通过把代码放到不同类中,实现代码的物理分割和隔离,因为更容易阅读和理解,更容易测试,将有助于提高代码质量。

MVVM中的ViewModel就是把数据的展示逻辑从VC中拆分出来,数据经ViewModel处理后,将可直接用于View的显示。

在Casa大大的网络层架构方案里,也有类似的有趣解决方案:调整器(Reformer)。http://casatwy.com/iosying-yong-jia-gou-tan-wang-luo-ceng-she-ji-fang-an.html

相对而言,我还是更喜欢拆得更细的VIPER。通过Wireframe/Presenter/Interactor的封装,View、VC、Model将会得到更好的隔离和复用。

VIPER,通过View/VC/Wireframe/Presenter/Interactor/Data Manager 在纵向上完成完整的独立的业务用例。同时,通过Wireframe层的通信机制,完成不同业务之间的交互。纵向隔离后,只通过唯一一层进行交互,将使得代码更容易理解和组织。

后记(下面有聊家常为主,没时间没兴趣的朋友请直接忽略):

8月22日(周六)中午12点到14点,上海陆家嘴国金中心三楼正斗餐厅,有一起来吃粥粉面饭点心的朋友吗?:)当然,我们AA哈:)30多一碗面,20多一碟肠粉,50多一个粥,20多一份牛肉烧卖。味道很正,价格还可以:)

今天终于开始每组50次地做仰卧起坐了。一开始,我只是做10个就非常难受。现在一天4组做下来200个都完全可以很享受。

我相信技术也是一样的。不用担心一开始的起点有多低,只要天天去努力去积累,总会好起来的。

这也让我想到了,为老板工作,还是为公司工作,还是为家人工作的问题?

在我现在看来,根本不需要去思考这些问题,只需要每天踏踏实实提高一点点技术水平,会像健身一样,实打实地慢慢地把自己变得越来越强。

今天发现收到了 @小儿小二 对我文章《尽早开始开发的低耦合的VIPER架构》http://www.jianshu.com/p/ed968bfb0aa0 的打赏。这对我是非常大的鼓励,非常感谢,祝你一切顺利:) 之所以开始每天都写技术博客,是因为投简历屡屡受挫后总结出来的解决方法。希望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也开始和我一起天天写技术博客,不要对自己要求太高,我给我自己定的标准是:每天100字:)

同样地,也希望所有看这篇文章的朋友都能去尝试建立自己的粉丝群。拥有一帮愿意听你说话的朋友,真的非常非常重要,我也从中收获了非常多。

共7条回复
tinyfool 回复于 2015年08月18日

文章越写越好,技术也越来越娴熟,很好,我很欣慰

mxb93 回复于 2015年08月18日

写的真好,向疯子学习

majia007 回复于 2015年08月18日

文章一点也没有疯子的风格啊😄

riven 回复于 2015年08月18日

你要用MVVM,就选nimbus吧

sigarron 回复于 2015年08月18日

不错。。。。

梦中醒不过来 回复于 2015年08月18日

前端变化太快,我都跟不上了

清醒疯子 回复于 2015年08月19日

1楼 @tinyfool

谢谢Tiny兄一直以来的鼓励和指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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